我脑子里浮现出一片茫茫大海,一个霸气侧漏的人物漂浮在海面上,眼睛一眨嘴巴一动,对面一百二十八条彪形大汉全部扑通扑通跳海里淹死。
无论看书还是看电影,有了代入感看起来才有快感。遗憾的是,我很难将脑海里那个霸气侧漏的人物跟我自己联系在一起,根本无法代入进去,于是问道:“那些海盗干什么吃的,都不会游泳吗?你不要告诉我,他们都吃了恶魔果实,全是旱鸭子?”
丫头很平静:“从公海上跳下去,不管会不会游泳,下场都是死。”
我好奇道:“有没有像少年pi那样逆天活下来的?”
“有。”丫头擦干眼泪,面色凝重道:“两天前我收到消息,红胡子没死。”
我一听就火了:“别一扯到海盗就整出个红胡子行吗,你好歹来点新意。”
“姐夫,我没心思跟你开玩笑,红胡子是一个代号,也是一种身份。五百年来一共出现过十八个红胡子,这个称号代代相传,在那片公海上,红胡子就是那里的主人。”丫头表情语气都非常认真,认真到我信以为真。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缓过来,问道:“他死不死跟我有什么关系?”
丫头用一种饱含同情的目光看着我:“你毁了他老巢,烧了他价值连城的东西,前前后后灭了他一百多个兄弟,还逼得他跳海……你说,他跟你有没有关系?”
“等等,你让我缓缓。”我双腿有点发软,心里告诫自己她说的事情与我无关,毕竟她说的故事太离奇了,不可能发生在我这种平头百姓身上。但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嘴贱地问了一句:“我跟他怎么结仇的?”
“说来话长,五年前你就知道红胡子想对付你,有一天你跟姐姐分手了,你想通过这种方式保护她,可是姐姐不领情,她偷偷跟着你去了公海上。后来……”说到这里,丫头泣不成声。
我没什么反应,唯一的感觉是这故事太老套了,一听到开始就能猜到结局。
在我真实的记忆中,我没去过什么公海,七七也没偷偷跟着我。
我相信,我不会记错。
假如我记错了,那么人生就真的变成一场幻觉了。
“那场大战后,江湖上有很多关于你的传说。有人说你厌倦了一切,归隐山林了。有人说你发功过度,从此变成了一个废人。还有人说你受了重伤,已经死了。”说着,她用一种小女生看待偶像的眼神看着我,喃喃道:“姐夫,看到现在的你,我想起了一句网络流行语——你不在江湖,江湖上依然有你的传说。”
这一刻,我的心情极端复杂。
我有点希望她说的都是真的,拥有那种能够让妹子当街跳脱衣舞的催眠能力,实在要多港式有多港式。再者说,被丫头这种容貌身段都一级棒的妹子崇拜,也是一件很爽的事情。当她那种崇拜的目光投射过来的时候,我的虚荣心膨胀到了一个临界点。
联系实际情况,我又感到特别悲哀,哥们儿既不会催眠术,也没有连斩百人的经历。在丫头的注视下,我脑子里很自然地冒出另一种想法:要么她疯了,要么我疯了,要么就是这个世界疯了。
“替姐姐报仇以后,你也受了重伤,连药都不肯吃,失去了求生意志。那些日子里我天天哭着求你,我已经没有姐姐了,你死了我就再也没有亲人了。后来你终于肯吃药了,可是我没想到,你不声不响把自己给催眠了。”
丫头语气很有感染力,她在努力让我相信她说的一切都是真的:“过了半年我才明白真相,那时候我想,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可以把以前不开心的事情都忘掉。我眼睁睁看着你变成了一个普通人,看着你结了婚,有了孩子……”
就在我琢磨她这段话的真实性的时候,她加重了语气:“姐夫,本来你想怎么过下半生是你的自由,我无权干涉。四年来,我没有打扰你平静的生活。可是红胡子没死,你再这样下去不行的。等他喘过气来第一个要找的就是你,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他有他的门路,入境对他来说不算难事。不出两个月,他一定能找到你,到那时你还没恢复记忆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我打断了滔滔不绝的她:“别说了,你只需要做成一件事,我就信你!既然你口口声声说我是那什么六九式的爷,那就证明给我看,有种你就马上让我恢复记忆!”
她苦笑起来:“姐夫,你是天底下最厉害的催眠大师,别人根本破不了你的局。除了你自己,没人能帮你解除催眠。我能够做的,只是说一些以前的事情,帮助你唤醒记忆,至于行不行得通我不敢保证。”
我笑道:“那你就不专业了,昨天有个黑丝女人说她能帮我恢复记忆。”
她也笑了:“我没猜错的话,那女人应该是黑寡妇吧?”
“黑寡妇是谁?”我问道。
“一个喜欢穿一身黑的变态女人,她最喜欢穿短裙和黑色裤袜,在公共场合把腿分得老开,任你怎么看,她都不会走光……”丫头如数家珍,表情带着几分不屑。
我真想和她握手,这丫头说得太对了啊。
她郑重其事道:“姐夫,千万别信黑寡妇的鬼话,她不是好人。那个女人缠着你没安好心,一定是想利用你帮她办事。我以人格担保,你六年前亲口说过这样一句话:宁愿相信世上有鬼,也不要相信黑寡妇那张嘴!”
我说:“先不谈那个女人,有个问题我想不明白,要说我失忆了,那我现在脑海里的记忆从哪来的?我甚至记得小学时代的很多事情,这些记忆应该不会是假的吧?”
她说:“这就是你高明的地方,我记得很早以前你说过,你想做个普通人。你把你不普通的经历彻底催眠了,现在剩下的,只有普通人的记忆。”
听她这么说,我只能感慨人类的心思太古怪,在我看过的或影视剧里,普通人都想做高人,高人都想做普通人。比如现在的我,做梦都想当一回高人,而丫头却说从前的我很想做个普通人,要不要这么虐心啊?
定了定神,我问她:“这是不是太巧了点,比选择性失忆更巧啊,我想忘记什么就忘记什么,想催眠哪儿就催眠哪儿,这种说法有科学依据吗?”
丫头很专业:“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给你一点科学依据。中世纪有个传教士发明了一种快速记忆方法,叫做宫殿记忆法,能够长久的储存大量需要记忆的东西。在这种记忆法里,大脑就是一座宫殿,里面有很多间房子,每个房间有很多格子,把需要记忆的东西都存放在里面。恰好姐夫你早就掌握了这种记忆法,只要你关上一扇门,就关闭了一段记忆。”
一看她那么专业的样子,我就气不打一处来:“妹子,你太小看现在的居家男人了,现在的居家男人什么肥皂剧没看过?你以为我没看过林保怡演的《读心神探》吗?什么宫殿记忆法,坑爹呢,老子差点就被你忽悠了。”
丫头挨了骂也不生气,自顾自说道:“不管你信不信,我只是阐述一个事实。另外我还可以告诉你,这世界上有很多从事特殊职业的人,比如特工、杀手、佣兵,在80%的时间里,他们都是彻头彻尾的普通人。在20%的时间里,他们会执行特殊任务……姐夫,你恰好把那20%的特殊记忆彻底遗忘了,只记得80%的普通人的记忆,这样说你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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