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母是一个很念旧的人,就算自己的女儿出息了,能让她住上好房子了,她也不愿意从老家搬出来。
入目所见的是一个旧式小区,六七层楼高,楼下就是菜市场,正巧到了中饭的时间,道路两边的人往来热闹。
不同于郊区的静谧,这里充满了烟火气和人情味儿。
沈母一下车就有不少人看见她,和她打招呼。
“呦,回来啦?晚上凑个角儿一起打麻将?”
“身体好些没有?安安也跟着回来啦?你真是会生,这闺女越长越让人稀罕。”
“这是女婿?还开车呐?小伙子年纪轻轻就当了老板不得了啊。”
同个小区里的人住这么多年了,几乎都是认识的,一个个脸上神情都和善的很,看到你就要拉着说上好几句。
尤其是江纵,这里的居民哪见过长得那么俊的男娃,穿西装打领带的,看得那些大妈大婶们心热得不得了,恨不得马上拉回去做女婿。
明明一两分钟就能走完的路,因为东拉西扯愣是走了七八分钟。
江纵本来就不善言辞,哪里经历过这种场面,一时之间背都出了汗。
沈母一直都在观察他。
像安安之前找的那个男朋友,姓姜的,虽然看着是个文雅懂理的孩子,但头一回到家里来的时候,眉头也是皱着的。
这不难理解,谁都想找个家境好的,不拖后腿能帮衬的。
但小江就不一样。
他虽然看着有点慌乱,不知道怎么反应,但从头到尾都没拉过脸塌下嘴,外头那些邻里拉着他聊,他也是笑得客客气气。
可见是个心性好的。
沈母越看就越觉得心里熨帖,就连江纵的不善交际在她眼里都变得可爱了起来。
这男人嘛,就是不能太油嘴滑舌!小江一看就是个实干派,是能真心实意对自己女儿好的。
几个人进了门,沈母喊了声:“沈博?”
屋里没人应。
“这孩子,也不知道又去哪儿了!”沈母埋怨了两句,“生他不如生块叉烧,还是女儿好,贴心懂事。”
话音刚落,最左侧的门就被拉开了。
青年个子很高,身上还穿着印了哆啦A梦图案的睡衣,脸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整个人没精打采的。
沈母一看他这邋里邋遢的样子,气的三两步走过去,把青年重新推进了屋:“家里有客人,你赶紧的收拾出个人样再来见客!”
沈母说完沈博,又撺掇起了沈思安。
“你跟我进厨房弄菜,小江啊,来坐这儿,这儿有电视,你想看什么台自己调,想吃什么冰箱里有,自己拿,就把这儿当成自己家,别拘束。”
沈思安摸了一下鼻子:“妈,我不会做菜。”
江纵刚坐下又站了起来:“阿姨,我来帮您。”
“你这孩子,”沈母拍了一下沈思安的手臂,“怎么能让客人动手!”
“没关系的阿姨,”江纵抿嘴笑了下,“我挺喜欢做饭的。”
“你送我们回来,现在还得跟着进厨房,”沈母洗了米,“真是太麻烦你了。”
江纵拿了菜盆,拧开水龙头,认认真真开始择菜洗菜:“没事的阿姨,我今天本来就挺清闲的。”
沈母笑呵呵的,把身子凑了过来,压低着声音问,“小江啊,你是不是喜欢我家闺女?”
江纵手里的洗菜盆一下子就跌落到了水池里。
激起的水珠溅到了他涨红的脸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