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兰端着肉,欢欢喜喜地回家。
其他人闻着味儿就上了桌。
大口吃着肉,李荷还不忘问道:“娘,听说老四家的挣了好多钱,是不是真的?”
李桂兰呵斥道:“吃你的饭,跟你有什么关系!”
原本就没打算告诉他们,免得他们都想着老四和老四家的能挣钱,天天不睡觉就惦记着。
村里的谣言传播速度她是最清楚的,索性现在讲清楚。
李桂兰放下筷子,说道:“先别吃了,我说件事。”
她一发话,所有人都只能乖乖把筷子放下。
李桂兰说道:“今天你们应该都听说了,老四家的是个能干的,用笔杆子就能挣钱。”
“但那个钱也不是多容易的,你们不许去外面跟人家吹嘘炫耀,惹人眼红。”
所有人都点头,就连刘菲菲都老实了不少。
但现在听到玉锦书挣钱了,她眼中的希望之火又被点燃。
同样是知青,玉锦书能挣钱,她也可以啊。
等她挣了钱,以后也不用下地了,这家人也不敢再看不起她了。
刘菲菲这样想着,开始幻想未来的美好生活。
另一边,玉锦书已经决定,要把败家媳妇的名声传扬出去。
接下来的几天,她每天都去镇上,然后背着肉啊,白米啊,白面啊之类的东西回来。
做好了就大摇大摆地往老屋那边送。
原本羡慕她的人,都渐渐歇了心思,村里人隔三岔五地聚在一起,指指点点的。
说些她手掌缝儿太大,不把钱当回事,挣得多花得更多……
总结下来,就两个字:败家娘们!
对此,玉锦书反而很高兴。
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今天她照常去坐马车去镇上,但是人似乎意外地多,最后她没挤过那些阿姨婶婶们,被落了下来。
和她一起被落下的,还有一个男娃。
看着白白净净的,一点都不像是天天干活儿的人,大概率是个知青。
她心里这样猜测,却没有想跟他打招呼的意思,转身就朝着镇上的方向走去。
想着找个没人的地方闪进空间,让福宝把她带去镇上。
奇怪的是,身后的那个男同志一直跟着她,这就导致她没机会一个人。
原本以为他打什么主意,走了有一个小时了,都没动手。
这让玉锦书的耐心耗尽,她找了一块石头,去坐了下来,然后装作很累,揉着脚。
真的也确实很累。
她还就都没有走过这么长一段路了。
一个小时,三公里总是有的吧。
那男同志距离她越来越近,就在她以为他会快速走过的时候,他的脚步停了下来,停在她的正前方。
“小书,你还好吗?”
他的声音很温柔,脸上带着浅浅的笑容,再配上他白皙的肌肤,就显得尤为温暖。
但玉锦书却是个不吃这一招的,更不喜欢比她还白的人。
她毫不客气地说道:“这位同志,你谁啊?我跟你可不熟,还是叫我玉同志吧。”
他脸上的笑意明显一僵,很快就掩饰过去。
“我忘了,你之前头受过伤,不记得我也没关系。”
“重新介绍一下,我是常温,也是红旗村的知青,我们是同一批下来的,我家在京市。”
他刻意加重了“京市”两个字。
在他看来,这是个非常值得炫耀的出身。
玉锦书的注意力可不在这上面,而是他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