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学生时代还是正在上班的社会人士,周一都是一个令人精神紧绷的日子。当总裁那辆惹眼的轿车停在公司大厦前的门廊下时,所有人立正站好,下意识屏住呼吸,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出来。
不管个人工作做得怎么样,首先精神面貌要说得过去。
宋遇目不斜视,一路上面对职员的问好,他都淡淡地颔首以示回应。
专属电梯里,谢咏正在给他汇报日程安排,时间精准到了分钟,比如待会儿就会有一批加急文件需要宋遇审批。
宋遇静静听着,出电梯时单手扣上西装衣襟的纽扣,顺带着翻了下手腕,瞄一眼腕表的时间。
这个时间,孟渐晚恐怕还没起床。
即使他什么也没做,她睡懒觉也是常态。
谢咏正说到过两天的项目研讨会,不经意间就看到宋总似乎是笑了一下,他以为宋总有话要说,停下来等了片刻,却只听到宋总冷淡的声音:“继续。”
谢咏说了声“是”,接着说下去,在宋遇走进办公室时总算说完了所有的安排。
宋遇一刻都没放松,进到办公室里,拉开椅子坐下以后就开始看加急文件,签字笔握在手里,笔尖距离文件有十公分。
谢咏说完了正事,忽然想起一件私事,不知道宋总听说过没有,他也是从朋友那里听来的消息。
这件事说起来与宋遇有着莫大的关系,按理说他不会不知情。
这样一想,谢咏就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多此一举。
谢咏站在总裁办里不说话也不离开,宋遇没抬眼,问道:“有事?”
“宋总,夫人她在酒吧把程家小少爷给揍了,人已经进医院了。”谢咏边说边观察宋遇的表情,“不知道您知不知道这件事。”
宋遇在文件最后一页的右下方签上自己的名字,龙飞凤舞、力透纸背,表情却是一丝没变,跟冬日的湖水一样平静,好似对此习以为常:“她连我都打,打别人有什么好惊讶的。”
“……”
谢咏想起以前听说过孟渐晚和宋遇刚认识那会儿的事,沉默了。
他沉吟了下,为孟渐晚说话:“其实这事儿不怪夫人,程家小少爷刚留学回来,不认识夫人,把她当成未出嫁的小姑娘调戏了,听说是摸她的脸。”
宋遇脸色一变,这才用正眼瞧他:“你说什么?!”
根据他的反应来判断,谢咏确定他不知道这件事,便将自己知道的说了:“我一个朋友昨天晚上在酒吧碰到夫人了,他说亲眼看到程家那位留学归来的小少爷主动去找夫人搭讪,坐在她旁边有说有笑、端茶倒水献殷勤……”
谢咏目睹宋遇的脸色由晴转为多云,并且隐隐有向着狂风暴雨发展的趋势,不太敢说下去。
宋遇追问:“然后呢?”
“然后,程家小少爷伸手去摸夫人的脸,结果就被她折了手臂。”谢咏吞咽了一口唾沫,小心翼翼道,“后来就听说人进医院了,好像在住院?不知道具体怎么回事,我也没仔细打听。”
按说孟渐晚把程家小少爷的手臂扯脱臼了,到医院接上就好了,不至于住院,难道是把他的手掰断了?他也没听朋友说啊,反正他朋友的原话是“孟渐晚当场就握住程少的手臂折了一下”。
宋遇也很在意这个问题:“程家小少爷的手断了没有?”
谢咏不清楚事实真相,不敢乱说:“好像没有吧。”
宋遇:“我去把他打断。”
谢咏:“???”
您是一集团总裁不是地痞流氓啊,用不着动手吧?
宋遇还真不是嘴上说说而已,盖上笔帽合上文件夹,起身拿起外套穿上,边整理衣领边说:“打听一下人在哪家医院,我去‘慰问’一下。”
谢咏被吓到了,有那么一瞬间,他感觉自己成了煽风点火的奸臣,忙不迭劝道:“不不不用了吧?”
他后悔莫及,早知道他就严格按照小王秘书的课程——不该管的事不要管,不该放的屁憋着不要放出来。
宋遇手撑在办公桌边,双眼直视他,目光凛然:“你在教我做事?”
谢咏当然不敢,立马就去查程家小少爷住的医院,十分钟后他就得到了消息,程恪在一家私立医院养伤,不凑巧这家医院就是顾家名下的。
宋遇已不想再多言,让司机把车开到公司门口,他要去医院。
一楼大厅的职员包括前台都震惊于半个小时前才见过的总裁怎么会再次出现,他们不敢多想,全都重新打起精神,露出标准微笑。
不久前开走的轿车开了回来,停在门廊下同样的位置,宋遇坐进后座,车子在大家的注视下扬起一阵灰尘,消失不见。
这是有紧急事务需要处理?众人猜测。
谢咏护送宋遇到公司门口后,他就让他不用跟着了,此刻的谢咏长叹口气,满脸愁云惨淡。
前台跟谢咏有两分交情,没忍住多嘴问了一句:“谢助,总裁这么着急干什么去啊?你没跟着一起?”
一般处理重要事务,宋遇都会带着谢咏,这次居然把他落下了。
谢咏不便多说,打马虎眼道:“我也不清楚,可能是私事。”
众人见问不出什么八卦,只能讪讪地打住。
——
此刻的私立医院VIP病房,程恪穿着蓝白条纹病号服躺在病床上,右腿裹着厚厚的石膏吊在半空,脸上颧骨处有轻微擦伤,手里端着一盘切成小块的苹果,他捏着不锈钢叉子一块一块送进嘴里。
昨日的精致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凄凄惨惨。
国内的朋友听说他受伤住院都相约前来探望,病房里站了四五个年轻男人,都是初入社会的模样,还未褪去青涩的少年感。
穿驼色大衣的男人林子骞说:“你这怎么弄的?昨晚不是在酒吧潇洒吗?我们还说忙完了过去找你呢,结果就听说你住院了。”
在场的都是穿一条裤子的好哥们儿,程恪也没隐瞒,把装水果的碗扔在被子上,眼睛里写着“倒霉”两个大字:“别提了,在酒吧遇到一个盛世美颜的女人,过去跟她说了两句话,没忍住摸了下她的脸,她就把我胳膊扯脱臼了。家里的司机急着送我去医院没看清路,跟一辆车撞了。”
“哈哈哈哈我艹,原来是因为艳遇,那兄弟我可一点都不同情你啊。”
“我倒是想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能让在国外看尽美女的程家小爷称之为‘盛世美颜’。”
“你说说你,不就是追个女人,至于把自己弄成这样?”
“不是,等会儿,程恪你说那个女人把你胳膊扯脱臼了?”林子骞看向身边的好友雷一鸣,“欸,雷子,你有没有觉得好像在哪里听说过这个故事?”
程恪蹙眉表示不满:“什么故事,你以为我在编故事吗?我说得都是真的!”
雷一鸣没听他的话,而是看向其他人,边沉思边说:“我也觉得有点熟悉。”
林子骞终于想起来了,打了个响指,不过他还不敢确定,转头问程恪:“你看上的那个女人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
“都说是盛世美颜了,那肯定是长得超凡脱俗的漂亮了。”虽然那个女人把程恪打了,说实话他心里仍惦记着,她一颦一笑都深刻印在他脑海里,想想都心痒难耐,“桃花眼,鼻子很挺,嘴唇红红的,不知道怎么形容,反正她的长相就是那种放人堆里也能一眼看出来。我他妈就没在现实生活中见过美得那么嚣张的。至于名字,叫孟剑晚。”
听听这名字,带着一个“剑”字,职业还是拳击教练,难怪那么不好接近。
程恪发现,自己说出“孟剑晚”三个字时,整间病房都安静了,几乎落针可闻。
他咳嗽了一声打破寂静:“怎么了?”
另一位剃着板寸头的好友贺睿摸了摸后脑勺,抱有一丝侥幸心理:“不知道你说的孟渐晚是不是我们知道的那个,你最好说一下她的名字是哪三个字。”
程恪搞不懂好友的反应怎么都这么奇怪,还是老老实实地说:“孟子的孟,一剑戳瞎双眼的……不是,刀剑的剑,晚上的晚。”
几个人同时松了口气,不是同一个人,可是仔细一想,程恪说的外貌特征都跟他们知道的那个孟渐晚对上了。
尤其是标志性的桃花眼。
贺睿最后一次确认:“她开粉色的限量版阿斯顿马丁?”
程恪在脑海中搜寻关于昨晚的记忆,他记得自己走出酒吧后,孟渐晚和一个穿小裙子的女孩站在路边等车,可能不是等车,她喝了酒,所以应该是在等代驾。当时停在距离她最近的那辆车确实是粉色超跑,他没仔细看是什么牌子,因为那会儿手臂实在太痛了,没办法集中注意力。
听贺睿说是阿斯顿马丁,他想了一下当时看到的车型,应该就是这个牌子。
程恪点头确认:“对,粉色的阿斯顿马丁。”
“我艹,还真是孟渐晚,你完了你完了你完了。”
贺睿第一个跳脚,其他的人脸色各异,却都不是什么好的表情。
程恪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你们在说什么,我怎么一个字都听不懂。”
林子骞指了指他,像是恨铁不成钢:“你说你看上谁不好,偏偏看上了那个女魔头社会姐。你知道她是谁吗?不,你不知道,你刚回国你什么都不知道!”
程恪脑子蒙了:“你们到底想说什么?”
林子骞:“孟渐晚,孟家的千金,宋遇的老婆!你他妈这次完蛋了,宋遇知道了得杀了你,他在圈子里可是出了名的宠孟渐晚宠得不要命,你赶紧买机票滚回美国吧,现在走还来得及!”
他说前半句的时候,程恪还没有危机意识,心里想着孟家的千金怎么了,正好门当户对,直到那句“宋遇的老婆”,让他整个人愣在当场。
“宋遇……的老婆?”程恪不可置信地喃道。
程恪当然听说过宋遇的大名,他跟他们这些混吃等死的少爷不一样,那个人年少成名、手腕了得,在美国读书的时候就拿姑姑的公司练手,在商业圈混得风生水起。
程恪在国外就知道宋遇的事迹,回国这几天也听自己的父亲提过他,说是同样留学归来,人家就以铁血手段收拾了集团里的几条老蛀虫,不到半年就全权代管公司事务,目前宋宵征是名义上的董事长,实际上早就放权给宋遇,自己彻底退居幕后。
家里的老头子让他以宋遇为榜样,多向他学习,而且他们两家还有生意上的往来。
为什么所有人都跟他说过宋遇的英雄事迹,就是没有说过他的感情史?
程恪想到自己的女神无名指上的那枚婚戒,他当时只以为是玩笑,没想到居然是真的。她结婚了,丈夫是宋遇。
不,他不敢相信,万一不是同一个人呢?
“宋遇的夫人是叫孟剑晚吗?”程恪看着自己打石膏的那条腿,不甘心道,“会不会是你们弄错了?”
林子骞一字一顿道:“确实是叫孟渐晚,不过不是你口中的刀剑的剑,而是循序渐进的渐。”
程恪抬起眼睫,心中有那么一点微弱的期待:“可是她跟我说的就是刀剑的……”
话还没有说完,病房门就被人敲响了。
程恪把余下的话咽了回去,说了声“进”,紧接着门被推开,护士抱着病例板探进来半个身子:“程先生,外面有一位叫宋遇的先生前来探望您。”
因为是VIP病房,所有前来探视的人都需征得同意。
程恪:“……”
不知道现在买机票还来不来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