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已经发生过的事情因为公众消息面并未大张旗鼓的报道,所以知道的人很少,除了受害者。
但是这样打着时下热点进行诈骗的例子却是不胜枚举:尽管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资披着各式“马甲”,但万变不离其宗。
从手法而言,无外乎画饼、造势、吸金,即承诺高额回报、虚构或夸大投资项目、虚假宣传造势等,让投资者一步步落入陷阱,不能自拔。
中晋系实际控制人徐勤和他的高管团队被魔都警方拦在了机场,一个巨大的庞氏骗局由此揭开。
截至案发,中晋累计向2.5万名投资者非法吸收金额累计近399亿元。
据警方调查,徐勤只是一名普通的上海市民,他的父母就是普通的退休工人,他的前妻也是普通工人家庭出身。
从一个无名小辈,在短短三四年间,成立了庞大的中晋系以及国太系两大公司,非法吸收金额累计高达近399亿元。这一切,是如何实现的?
2011年11月,徐勤就注册了第一家带有“中晋”二字的财务咨询公司。
中晋这个名字的由来,据徐勤自己说,是因为在自学中,他了解到,中国的现代金融业起源于晋商:日升昌。后来,徐勤还注册了中晋1824的商标,因为1824年正是日升昌成立之年。
1999年高中毕业后,徐勤入伍服役,2008年回到魔都,在沪上某三甲医院基建规划科任科员。当时,徐勤开始自学金融知识,但没有参加任何资格考试:“我想我是一个金融爱好者。”
2012年,从医院离职后,徐勤开始了他的致富之路。中晋公司开始运作时,全部资本共计500万元,其中他自己的积累大概100万左右,问前妻家里借了200万左右,当时招了两个人,也借来200万左右。
最初,他以许诺每月2%的收益率,短时间内,就从40名左右的投资者那里,募集到了5000万元人民币。
一些投资者执着地相信“中晋系”与那些出问题的金融平台不同,因为“中晋系”货真价实地投资了120余家“产业公司”,2015年10月起还细分为信息技术、金融、房地产、贸易和服务五大“产业条线”,并且控股两家“上市公司”,是真正有“实业”的金融投资平台。
然而警方在查证这120余家公司时发现,绝大多数几乎空壳,仅十余家公司有“漂亮的业务记录”,但营业额却明显不符。按照徐勤的设想,自己想搭一个资金中介平台,通过从社会募集的资金放贷给优良的、有较好盈利能力的项目,自己赚利息差价。
然而募集到资金以后,他很快发现始终找不到好的投资项目来覆盖资金利息。他还曾试图自己培养“种子企业”,但挑选的一批项目一年后没有一个能达到考核指标。
被日升昌视若生命的品质——“诚信”,并没有如徐勤所说地传承在“中晋系”身上。
截至案发,中晋系累计向2.5万名投资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累计近399亿余元,其中未兑付金额超过52亿元,涉及投资者1.28多万名,其中1.1多万名投资者来自魔都。
这些都是已经发生的骗局,还有即将要发生的“巴铁”骗局,陈景云也是知晓的。
2016年5月18日,第十九届科博会在老国展举办。位于1b馆华赢凯来公司展出的“巴铁”也极具“人气”。
巴铁和其背后的投资方“华赢凯来”公司,利用巴铁这个尚在测试阶段的试验品,在全国布局数百家分公司,打着地方政府拟建巴铁“ppp”项目的名义,面向公众集资。
华赢集团旗下的京城天尔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断募集“巴铁”基金,基金规模5000万元到1亿元,认购金额为100万元起,对外宣称预期年化收益12%。
项目盈利渠道主要是线路运营、站台商铺、车厢广告、站台传媒以及其他衍生出租产业,据员工透露,该项目集资40多亿。
而截止2017年5月,华赢凯首次发布具体兑付方案,然而只兑付1%。
大批投资者纷至沓来要求偿还理财产品本金,但公司根本拿不出钱来。尽管公司提供了商品房和奥迪车可以实物兑换,但前提条件是需追加70%的房款和车款,才能赎回本金。
据媒体报道,许多投资人都是年长者,有些用了家里的全部积蓄,有些老两口差点闹离婚,还有一位阿姨甚至用了儿子的工伤抚恤金。如今,他们却只能聚集在望京Soho的写字楼里苦苦等待说法。
非法股权众筹、买卖原始股:一些非法股权众筹、买卖原始股的集资诈骗手段也不断出现。
这类骗术往往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非法集资就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一个人要做生意、买房,向周边亲戚借钱,是一回事;向社会广告宣传某项目赚钱,收了许多人的钱,从规定上来看,是另一回事。
所以,民间借贷古已有之,向亲戚、朋友借款再多,也只是民间借贷,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金融活动,不需要央行的批准,也就没“非法集资”一说。
但是,一旦通过现代媒体广而告之,个人吸收存款的对象超过30人以上,就可视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也就是非法集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