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骑着挎斗子,带着腿软的刘二回了村儿。
刘二就最后回家露了一面,还累得够呛,不用说,肯定是出去没少瞎扯。
倒是便宜了江河,搂着大嫂睡了一宿,心愿满得足足的。
刚刚一进村,就听到大霜村那边给自己传来口信儿,说是他的老哥哥要不行了,春雨已经先过去了。
江河妈呀了一声,孙满仓向来身板硬实,都这个岁数了,还能跟老娘们儿扯呢,这怎么说不行就不行了?
他的那一份黄金还没给他呢。
江河赶紧把挎斗子一拐,连家都没回,直奔大霜村。
匆匆赶到孙满仓家里,一进门就闻到一股浓浓的药味儿,孙满仓躺在炕上,脸色苍白如纸,胸口处缠着白色的布条,还有鲜血渗出。
“我草,怎么个情况啊!”江河大惊。
孙满仓虚弱地说:“让老虎挠了一爪子!”
“老虎?”
江河顿时大惊失色:“那还等个屁啊,赶紧上医院啊,你还缺这俩住院的钱吗?”
“没事儿,都是皮外伤,又没伤着内脏!”
“没事儿个屁啊!”
江河大怒,一边让人张罗套车,一边给他查看伤口。
布条一打开,好家伙,三条皮肉翻卷的抓伤,从锁骨一直挠到小腹处,深处甚至都伤到了胸骨,特别肚子上,差一点就开膛了。
江河赶紧给冲洗了一下,用自己带来的医用纱布重新包扎。
这时马车也套好了,赶紧铺了被子,把孙满仓送到了镇卫生院。
医生给看了一眼,只能说老头运气真好,别看伤到了胸骨,但是腹膜没破,还真就是皮外伤,不用转院,卫生院就能清创缝和。
打上吊瓶之后,孙满仓的脸色终于好看了一眼,江河一问才知道,是山里出了一头凶猪,连伤了好几个进山采野菜的人,还有几个人失踪了,应该是被吃掉了。
江河一听不对啊,你这伤是老虎挠出来的,这怎么还拐到野猪身上去了。
孙满仓说:“因为我野猪没找着,反倒是被一只老虎给扑了,也亏得那老虎还是头年轻的小虎,只有三百多斤,这要是换经验丰富的大老虎,怕是我这条老命真就完犊子啦!”
孙满仓拍拍江河的胳膊说:“我老啦,是真的跑不动山啦!”
江河沉声道:“放心吧,跑不动山也饿不死你,这次的黄金,还有你一份呢,都在我家放着呢,回头给你送去。”
孙满仓哈哈一笑,格外豁达:“给我送过去干什么,有多少我死了不也是你的,就我手上攒的,足够我有吃有喝有娘们儿一直到死了。
不过,就是我瘫的时候……”
“我侍候你!”
“那倒不是,手上有钱还差这个事儿吗,你时不时地盯着点就行了。
真到那个时候,哪个侍候我的,都想让我早点死嘛,死倒是没啥,就是别死得太遭罪,死得太埋汰了。”
江河笑道:“咱俩可是斩鸡头,烧黄纸的异姓兄弟,我还能看着你死得那么惨呀!”
“哈哈,有你这句话就够了,倒是山里……”
“我会给你报仇的!”
“报个屁仇,猎人进山,哪里只有你猎人家,不许人家吃你的道理。
不过那一猪一虎,都吃过人,吃过人的野牲口嘴馋,得赶紧打死了才行。”
江河笑道:“那老大的野猪,也不值钱呐,敢情咱这猎人,净干出力不讨好的事儿了。”
孙满仓沉声道:“话不能这么说,大家一年到头嘴里没油水,结果咱吃得满嘴流油,手上有小钱花着,凭啥呀!”
“就凭咱手上的本事!”江河梗着脖子说道。
孙满仓笑道:“那人家还尊重咱呢,村里的大事小情的,哪一件事儿,没有咱点头,他能办得下去!相当于生产队副队长了。”
江河这回点头了,猎人不管在哪个村儿,都是比较有威望的那种人,自己懒得掺和,但是江大山却把这个责任担了起来。
孙满仓拍着江河的手说:“你记住了,咱猎人,是有职责在身的,手里有枪,手上有本事,是必须要维护乡里的。
吃独食儿,太自私的猎人,走不远的。”
江河笑道:“你个老基巴灯,把我说得热血沸腾的呢!”
“你和春雨呀,都是生错了时代的人啊,再早生个几百年,指定能杀出个王候将相出来!”
“那就承您吉言,下回重生,我再往前生个几百年好了,最好别托生到大兴安岭,那会这还没啥人,还贼基巴冷,会冻死的!”
“你个混小子!”
孙满仓差点笑得把伤口迸开。
牛二媳妇儿来了,虽然她是别人的媳妇儿,但是对孙满仓也是真上心啊,毕竟家里的几个孩子要吃口肉,还指望孙满仓呢。
为了过点松快日子,搞个破鞋啥的,这都不叫个事儿,是吧。
江河回了家,立刻吹哨子喊人,把狗也带上。
小红,大壮,哈利!
一听这名,怎么混进来个奇怪的东西。
狼犬哈利,程飞宇没有带走,而是留给了江河。
这狼狗当头狗肯定是不行的,但是跟大壮配合着当重托,一点问题都没有。
就是这名字太骚气了,江河索性给它改个名字,狼青嘛,就叫大青好了。
这狼狗也聪明,喂了两回,纠正了一下名字,它居然很快就接受了,似乎大青比哈利更容易让它听得懂。
江河按着孙满仓指出的位置,直奔北安林场。
这里离大霜村、三岔河等几个村子都不远,属于早开发的几个林场之一,附近的木材已经砍得差不多了,所以林场采伐的时候,还要往山里走。
正是因为木材砍得差不多了,人类活动的少了,使得这地方的野牲口居然还多了起来。
这个季节,野猪打完圈子,起完秧子,母猪也揣上了崽子,公母自然就散了。
有母猪的时候,泡卵子很凶。
但是,散群之后,四处独行的泡卵子,更特么凶,大概就相当于人类光棍一条不好惹是一个道理。
这山里,向来有这么一个传说。
一猪二熊三老虎。
野猪排第一,可不是啥野猪都能上榜的,而是那种块头大的独行泡卵子,这玩意儿一根筋,生死看淡,不服就是个干,一条道跑到黑。
熊自然是黑瞎子,这玩意儿向来独来独往,单身的都比较猛。
老虎排第三挺不合理的,更多的还是因为老虎数量太少了,而且大猫嘛,生性谨慎,再加上又属于无敌般的存在,抓点啥不混个肚圆。
所以,很少看到老虎跟其它猛兽起冲突,自然要把它排第三。
可实际上,只要脑子没毛病的,都知道老虎才是当之无愧的丛林之王。
江河他们在林子里转了几圈,在小红的追踪下,很快就发现了几天前留下的蹄印。
江河看着这蹄印,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好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