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鞭挥破未来得及收起的晨雾,早风自山顶灌下,搅动细流,吹起猎猎袖风。
“驾。”方宁扬声驱散一夜长寂,一双长腿挂在马镫紧了又紧,提醒着疾驰的赤马再快几分。
沈昱跟在方宁身后,见方宁已经离自己十里路远,快要跟不上时,悻悻开口,“我知你心底挂念师叔安危,但也要有个度,再这么跑下去,马不到赵王墓,便要累死了。”
他此番话,说的是马,更是自己。
今日未到卯时,方宁催促着他起身,赶往赵王墓穴,一路上连具体方位都未与他透露。
方宁充耳不闻,只是手里的缰绳微松,拂了拂马背的须子,难得温柔道:“加油,到了下一个关口,我便放你休息。”
那赤马似乎很通人性,前蹄扬起,在空中划出一弯月弧度,便奋力往目的地冲去。
方宁用沈昱能听到的声音喊道:“赛河镇,你我去那里汇合。”
说罢,她便甩开沈昱,扬长而去。
自邵夫子失踪,褚凤被害后,方宁又是一夜未眠。
她不甘心自己的行踪轨迹被人如此监视,仿佛冥冥之中,成了提线木偶。可真相明明就摆在眼前,让她片刻也不敢耽误。
她看过谭智威藏在地牢的《步天歌》,只有上半张,下半章应是被褚凤拿去给了辽人。
光从《步天歌》的上半阙“将军衔骸挥朱雀,鬼马金羊照翼轸”,她已能从以往经验中快速得知,朱雀意指东南,一切星宿与地位皆是反向,如此则是西北方位。
这与昨日褚凤给出的赵王墓穴方位,倒是一致。
但少了《步天歌》的下半阙,方宁很难确定往西几里,往北几度才是赵王墓的真正位置。
索性,她一不做二不休,直达离西北最近的一座小镇。
赛河镇里,有她要的答案。
“赛河镇?这不是师叔挫骨扬灰了,都不愿意自己一粒骨灰扬到的地方吗?”
沈昱终于在方宁到达赛河镇一刻后,风尘仆仆地赶到了。
方宁递给沈昱一盏温茶,气定神闲地抚摸着马背,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乖张道:“师兄你可知师叔为何如此厌恶这里?”
“莫不是有伤他心的老情人?”沈昱见方宁一副没安好心的模样,顺势猜了下去。
方宁睨了沈昱一眼,满眼痛心,“你怎地如此肤浅,师叔会是这样留恋红尘的人吗?啧啧,大宋有你这样的朝廷栋梁,也是难咯。”
沈昱一双眼盯了方宁许久,深知这是她在下套,自认倒霉。
谁让师叔三番五次被人抓去后,方宁一度抓狂,说以后浑天派说是她做掌门,只招女不招男。
沈昱忍了又忍,也想为天下男子鸣不平。
想罢,他咽下这口气,自己的师妹还是要自己宠着,便抬手恭敬的做做样子,道:“还请方娘子解惑。”
方宁不爱喝热茶,一味贪凉,等茶凉透了,一股脑饮下,顺便将昨日的郁闷也尽数散去。
她擦擦嘴,酣畅道:“此地,有师叔的劫。是情劫,也是义劫。这事儿,说来可就让人潸然泪下咯。我虽是今年才见到师叔,可他的事迹我早年已听师父提起过。”
她带着沈昱起身,见此时阳光刚好,听茶摊的小二说,赛河镇下了三日的暴雨,好不容易放晴,挨家挨户都该出家采买,这才安心走在街道两侧,观察道:“你若见到一五旬女子,长得极美艳,可要留意些。”
沈昱不置可否,想着方宁话中含义,既是情劫,他刚才的猜想又怎么算错了呢?
“有了。”方宁的视线落在一旁挑选鲜鱼的大娘身上,自下而上仔细打量着,活脱脱像个地痞流氓。
沈昱的视线跟过去,也被惊艳到了,此女子虽因年岁显得丰腴些,但更添风情,一双巴掌脸上竟丝毫没有岁月的痕迹,长得更像是魅人的妖,不免调侃起来,“这便是师叔的情劫?”
方宁卖着关子,走近那大娘身边,甜甜称呼道:“雷大娘,您可还认得我?我是方宁啊。”
雷大娘显然被吓到,打量片刻后,脸上瞬间堆满了慈祥的笑,“是小方宁,你师父上次带你来看我,还是八年前了。可惜,这老家伙魂归故里,一次也没来梦里和我们聚聚。”
孙怀义毕竟是一门宗师,当时他死祭,凡江湖好友、星官三派皆为其吊唁,很难不传入赛河镇中。
她说着说着,一双漂亮的眸子里蓄满了泪,似乎下一刻就要哭了。
沈昱在一旁,不知如何安慰,也不懂为何师父一次都没将自己带来见过这位雷娘子。
“对了,另一个老的,死没死啊。说也奇怪,该死的不死,不该死的早死。果然是祸害遗千年哦。”雷大娘不知何时收了泪,贴着方宁耳边问。
方宁就知道先前雷大娘的泪是装的,摇头道:“雷大娘,我这次来,正是为了另一个老不死的,求您来了。”
此话一出,雷大娘迅速来了兴致,提着两条活鱼,拉着方宁进了小巷,“你且说说,是不是邵夫子还忘不了我。我孩子都已经成亲了,怎么过了二十载,还忘不了我?”
方宁自是没打算放过邵夫子,将他近日那些丑事悉数托出,才将此番目的说出,“师叔又被掳走了。他虽有寻踪香,我来的路上也试过了,但距离过远,我没办法跟着寻踪香找到他。我记得师叔年轻时,将唯一一颗寻踪草给了您。那根草,好像能辨千里影踪,可否请您借给我?”
雷大娘听完,只是酣畅淋漓地笑了许久,只等腰酸脸僵,将两条鱼扔给沈昱,拔出一根草药制成的发簪道:“拿去便是。小方宁我可同你说,别结识穷男人,你瞧,年轻时送我的定情信物,老了还得要回去。还是我家那位好,要金山有金山,你雷大娘我是嫁对了,你可得擦亮眼睛。”
方宁手里握着那发簪,脸上的笑也实在是憋不住,忽然觉得和这位雷大娘性格最是相投。
等他们拜别雷大娘,沈昱才敢出声道:“这位大娘,是师叔的老相好?师叔追求不成,所以才如此厌恶赛河镇?”
方宁点燃那寻踪草,只见草药似乎通灵般,往西燃得旺盛,往南走些便燃得颓败。
方宁扬扬下巴,示意向西去,解释道:“不全是。师叔当年确实爱慕雷大娘,但也是正人君子,见雷大娘有了情郎,便只默默守候。谁曾想,雷大娘后来与那情郎闹掰,与师叔饮酒时,犯了错。师叔本是想着要负责,谁曾想,雷大娘压根不把师叔当回事,转头与那情郎和好了。这一来一回,师叔竟成了第三者,与他而言是何等羞辱。再者,你可知雷大娘的情郎是谁?”
沈昱听罢,只觉得这些老辈的故事当真疯狂,纠结之下,脑中只剩一人姓名,瞪大了眼,道:“莫不是盖天派的副掌门,元时吧。我曾听师父说,师叔是天纵奇才,八岁领会《河图》、《洛书》与伏羲八卦,十八岁习得鬼门十三针,医术精湛令太医院的掌院都自愧不如,二十岁声名远播,可谓风头无两。同时期,唯一能与其争锋的唯有元时。不过,元时并非师叔这等寒门弟子,其家族庞大,一身世家子弟的矜贵。师叔年轻时最讨厌他。后来听说,元时娶了个宣夜派的美娇娘,隐退在西北的某座小镇中。这......”
沈昱不禁为师叔默哀一瞬。
方宁挑眉含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她盯着寻踪草的方位,最终确定道:“走吧,师叔就在离此地不远的马洧城中。”说罢,方宁又是一路扬长,颇有志趣,似乎赛河镇一行,大大减少她对邵夫子的怨气。
单凭手里那根寻踪草,见到邵夫子时,那位堪比谪仙的师叔,就够刨地几里,老脸丢尽了。
“畅快!”方宁吐出口浊气,一骑绝尘,在黄昏日落前便赶到了马洧城。
她不急进城,牵着马绳,引到河渠边,想给自己的宝马接些水喝。
谁曾想,听到几声不算微弱的呛水声,“救命,咳咳。有人吗?”方宁循声去探,果然见到一少年在水里扑腾,似是右脚被水草缠住,挣扎间,身体也慢慢沉了下去。
“要死。”方宁装水的水壶一舍,朝着少年落水的方向奔去,一个飞身扎进水中,果然见河底的水草交缠在少年的腿上,遂将它们悉数割开,接着在少年即将断气前,如提小鹰般将他丢回了河堤。
“醒醒。”方宁掐着少年人中,欲给他度气。
然刚低下头,忽见少年一双眼半带恐惧,半带惊异地看着自己。
“神,神仙姐姐?”少年瞧着方宁出水芙蓉的美貌,边吐着腹腔地水,边结结巴巴地害羞起来,耳根子都红透了。
方宁见是死不了,拍了拍少年的脑瓜,满意道:“就冲你这句话,救你也不冤枉了。怎么会一个人下了河渠,你不知道这下面许多水草,很危险吗?”
少年低下头,听着方宁训斥,再抬眼时,一双原本就湿漉漉的眼里更多几分小心翼翼,“神仙姐姐,你们是外地来的?今日打算进城嘛?”
方宁见少年话里有话,打量起少年,见其衣服实在太过朴素,几个补丁都要比原本的面料多了,且布鞋上带着明显走过崎岖山路的凹痕,看穿道:“怎么,走不动了,要我带你进城?”
少年有点扭捏,又实在是没了力气,只能抓着方宁的胳膊摇晃着求道:“求你了神仙姐姐,我真是走不动了。村子里的人还等着我抓到药,早点回村治病呢。”
方宁见少年口气真诚,也没多纠结,拎着少年的衣领,一步上了马背。她掂了掂少年,十四的年岁,也太瘦弱了些。
沈昱本在城门口等着方宁,见她马前还坐着一个少年,打趣道:“你接个水的功夫,上哪儿捞到个小水鬼?”
方宁将解救少年的经过同沈昱说完,三人也十分顺畅地进了马洧城。
沈昱与方宁商量之下,只觉得冬日苦寒,这么一件沾水的单衣在少年身上,实在不忍,干脆拐进了量衣的铺子。
少年怎么也不肯进去,支支吾吾道:“姐姐,不用。那里的人,不待见我。”
方宁打量了一圈少年,视线冷漠起来,“怎地?在这里做过小偷小摸的事儿?”少年连摇头,欲言又止。
恰是此时,店家先方宁一步,出现在店门头前,见到少年时,脸色瞬间大变,“怎么是你这丧门星。快滚,耽误了我的生意,我就打死你。”
方宁这才察觉,自他们进入马洧城后,百姓见到少年的脸色,都十分不好看,连带着也一起排挤着他们。
少年许是不想方宁为难,又或者只是单纯见时间来不及,挣扎着从方宁马背上跳下去,告别道:“多谢你带我来这里,仙女姐姐。但我还有事儿,就先走了。”
方宁瞧着那少爷离去的背影,一言不发。这马洧城的百姓,与少年之间究竟发生了何事,能到如此怨恨的地步?
“走吧。我们还有要事处理。”沈昱见方宁手里的寻踪草即将燃尽,唤回方宁思绪。
方宁收回视线,见天边暮色苍茫,又是一日奔波,心叹道:“想睡个安稳觉,都是可望而不可及之事了。”